根據市經信委、市財政局《關于印發貫徹〈創新要素供給培育產業生態提升國家中心城市能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成經信財〔2017〕89號)要求,為降低小微企業生產經營成本,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現將2022年度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場地租金補助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
入駐市經信局認定的成都市小企業創業基地,并在基地內租用場地開展生產經營的小型、微型企業。
二、申報條件
(一)在2019年1月1日(含)之后,我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的法人企業,且截至2022年11月30日在基地內正常生產經營。
(二)小型或微型企業,符合《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件規定。
(三)企業近兩年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環境污染等事故。
(四)企業申報的場地租金支出費用未享受過國家、省、市、區(市)縣補助。
(五)2021年企業生產經營場地租金實際支出4萬元(含)以上。
三、支持標準
企業在2021年1月至12月期間租用成都市小企業創業基地內生產經營場地的費用,按照實際支出不超過50%的標準,最高給予30萬元補助。
四、申報資料
(一)企業提交資料
1.《2022年成都市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場地租金補助項目申報書》(見附件1);
2.《企業基本情況表》(請登錄成都市中小企業網,www.cdsme.com,填報、導出、打印);
3.《2022年成都市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場地租金補助項目申報表》(見附件2);
4.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5.稅務部門、人社部門出具的企業近兩年繳稅、社保繳納證明,企業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等,需企業負責人簽字,加蓋企業公章);
6.2021年1月至12月期間租用生產場地合同復印件;
7.2021年1月至12月期間企業租金費用支出明細表(見附件4);
8.企業租賃費用公對公正式發票和銀行公對公轉賬記錄;
9.誠信申報承諾書(見附件5)。
(二)各區(市)縣推薦文件,包含以下內容:
1.統一出具推薦企業為小型或微型企業說明;
2.統一出具推薦企業近兩年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環境污染事故的情況說明和企業申報的場地租金支出費用未享受過國家、省、市、區(市)縣補助的說明;
3.場地出租方為非基地運營單位的,統一出具情況說明及相關佐證材料;
4.《2022年成都市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場地租金補助項目申報匯總表》(見附件3);
5.申報企業提交的資料。
五、其他事項
(一)請企業按照以上要求準備材料后報所屬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請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組織初審,并于2022年12月23日前將推薦文件和企業申報資料(紙質版2份和電子版)報市經信局,資料不全或不規范的不予受理。
(二)聯系方式:
市經信局企業服務處:61881604、61885840;
成都市中小企業網四方平臺網填報技術支持:87710082-8000。
:
1.2022年成都市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場地租金補助項目申報書
2.2022年成都市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場地租金補助項目申報表
3.2022年成都市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場地租金補助項目申報匯總表
4.2021年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場地租金費用明細表
5.誠信申報承諾書
6.申報資料電子版說明
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