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成都專利資助要滿足什么要求
發布時間:2020-12-21 來源:專利申報代理 瀏覽量:
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具有成都戶籍的個人。涉及多個權利人的專利,以第一專利權人為資助申請人。被納入《成都市信用聯合獎懲目錄清單》、《成都市信用聯合獎懲措施清單》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管理范圍的單位和個人不予資助。
申報要求:
(一)國內發明專利、國防專利、繳納年費的發明專利應是被國家知識產權局統計為成都市行政區域內的有效專利。
(二)國內發明專利(含港澳臺)資助、國防專利資助在專利獲得授權之日起6個月內到窗口辦理;發明專利當年年費資助原則上于當年12月20日前到窗口辦理;國外授權的發明專利資助在專利授權之日起12個月內到窗口辦理。若到期日為節假日,則順延至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三)需申請人提交補充材料的,申請人應于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提交補充材料。逾期未提交補充材料,或不符合資助政策,不予受理。
(四)專利權利人為個人的,僅限本人辦理。
(五) 屬于《關于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若干規定》(2017)(國家知識產權局令第75號)所列的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獲得的發明專利不予資助。